各市、县(市、区)林业局:
为了及时掌握全省苗木生产情况,加强苗木产业的宏观调控,搞好重点林业工程造林苗木调剂。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种苗工作总站的有关要求,决定开展2003年年终林木育苗和花卉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方法
1、为逐步实行种苗统计工作的数字化,本次统计仍采用手工统计和软件统计相结合的方法,统计软件及表4请在国家种苗网 www.sinoseed.com 上下载。
2、将本县(市、区)范围内育苗企业、农户逐个调查,并将企业育苗基本情况和生产树种按统计方法要求录入电脑。
3、2003年度花卉情况统计表(表4),请用Exel格式打印
二、统计结果分析
1、根据统计结果,分别列出本县(市、区)范围内育苗面积和产苗量最多的前20位树种。
2、根据统计结果,计算各树种胸径4-6cm(含6cm)、6cm以上规格的苗木面积和苗木数量占育苗总面积和总产苗量的百分数。
3、本县(市、区)范围内,苗圃生产面积在100-500亩(含500亩)、500亩以上的苗圃个数占全县(市、区)苗圃个数的百分比。
4、分析各地花卉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。
三、统计结果上报
请各县(市、区)在12月25日前将本县统计结果(包括表格1、2、3、4和文字材料)分别上报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和各市林业局,并请各市林业局在2004年1月5日前将汇总结果上报省种苗管理总站,以便上报国家林业局。
电子版发至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的统计邮箱: he@sinoseed.com ,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报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苗木科.
附件:
1、种苗企业基本情况表
2、花卉、草皮生产情况表
3、苗木生产情况表
4、2003年度花卉情况统计表
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|